重庆快递投诉回复期限缩至7天 鼓励企业探索“无人”领域

来源: 上游新闻 作者:郭发祥 2023-06-01 15:09

重庆立法支持快递企业探索使用无人机、无人车,且对服务质量投诉的处理答复时限缩短到7日以内。


这是经重庆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的《重庆市邮政条例(修正草案)》中的内容。5月31日下午,重庆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副主任张山对该新版条例进行了解读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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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他介绍,现行《重庆市邮政条例》于2013年制定,在推动全市邮政工作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。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电子商务崛起,现行条例已经不能适应当前及今后高质量发展,亟待进行修正。


新版条例新增5条、修改22条、删除2条。哪些变化与市民和快递企业直接相关?


比如,其中新增了一条,即市、区县(自治县)人民政府、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快培育邮政快递业新业态和新模式,鼓励邮政企业、快递企业按照规定探索无人机、无人车等运载工具在快递作业场景的应用,推动邮政快递业数字化发展。鼓励邮政企业、快递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,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和设备,提高智能化水平。


为降低企业“走出去”成本,新版条例中也新增一条:邮政管理、商务、发展改革、交通、海关等部门应当建立邮件快件进出境协作机制,推动进出境邮件快件便捷通关。鼓励邮政企业、快递企业与“一带一路”沿线国家和地区开展邮政快递相关业务交流合作,依托西部陆海新通道、中欧班列等运输通道提供邮件快件进出境服务。


为促进邮政快递业绿色发展,新版条例明确邮政企业、快递企业应当按照规定使用环保材料对邮件快件进行包装,支持邮政企业、快递企业优先使用新能源汽车。


针对邮政用户投诉,新版条例明确应当在接到投诉之日起十五日内将处理结果答复用户,相比之前缩短了5天时间。用户向邮政企业投诉后七日内未得到答复,或者对邮政企业投诉处理和答复不满意的,或者邮政企业投诉渠道不畅通、无人受理的,可以向邮政管理部门申诉。


用户对快递服务质量不满意的,快递企业应当自接到投诉之日起七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用户,不再像过去国内快件三十日内、国际快件六十日内。


新版条例中还鼓励市、区县(自治县)政府通过购买服务或者给予财政补贴等方式,引导快递企业建设公益性末端服务设施,为住宅小区、村(社区)等提供快递末端服务。鼓励多个快递企业共享末端服务设施,为用户提供便捷的快递末端服务。


快递企业应当依法保障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,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,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,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,并按照有关规定为灵活用工人员优先缴纳工伤保险费。支持快递灵活用工人员以个人身份自愿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。


张山在介绍中提到,条例修改坚持问题导向,依法确定了邮政领域地方管理职责,充分保障和维护快递小哥等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,依法规范快件投递服务管理,推动邮政业末端基础设施共享共用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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