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月3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《新型电力系统建设“十五五”规划》的通知。其中指出,初步建成安全可靠、绿色低碳、坚强韧性、智能灵活的新型电网,资源配置平台作用和服务功能充分发挥,实现28亿千瓦以上新能源高水平消纳,建成可支撑超过1.1亿辆电动汽车出行的充电基础设施网络。

加快构建城市面状、公路线状、乡村点状布局的充电基础设施网络。推动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更新改造,打造有效满足中长途出行需求的城际网络。提高快充设施占比,有序推进大功率充电基础设施建设,实现除海岛、高寒高海拔地区外的农村(县乡)地区公共充电设施全覆盖。结合国家主要货运通道布局,沿线建设大功率重卡充电设施。到2030年,充电基础设施总量超过4000万个,大功率充电设施约30万个,形成支撑超过1.1亿辆电动汽车的充电服务能力。
全面推广智能有序充电,有序扩大车网互动规模化应用范围。完善充电桩峰谷分时电价机制,建立健全放电上网价格形成机制,引导车网互动资源参与系统调节和市场交易。到2030年,智能有序充电和双向充放电实现规模化应用,车网互动聚合可调充电规模力争达到5000万千瓦。
提升居住区充电桩报装接电服务水平,推动实施一批居住区充电设施“统建统服”试点。持续优化充电场站环境,完善收费等信息标识,提升设施运行维护水平,有效优化群众充电体验。
在高速公路、国省干线及交通廊道区域,优化布局一批风光储充换电站,推动交通与能源基础设施共享共用通道、管廊、杆塔等资源,加强交通基础设施沿线配电网建设。
在沿海沿江港口、内河航运码头区域,规模化布局新能源岸电系统,构建风光储协同运行的港口独立微电网。
在综合交通枢纽、公路服务区、物流场站区域,统筹配置分布式新能源与储能、柔性负荷等调节资源,打造源网荷储一体化交能融合示范场景。
在城市新区、市政道路及轨道交通沿线区域,统筹杆塔、线缆、地下管廊一体化规划共建,实现电力与交通设施资源集约共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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